第388章 非一战不足以图变 (第2/2页)
大汉朝的“京察”,是对在京官员的定期考核,旨在奖优罚劣、清理吏治,说到底也是个得罪人的活!
它与针对地方官的“外察”,或称“大计”,共同构成了大汉文官考核的重要部分。
京察基本是六年一次,不仅关乎官员前途,其操作流程也异常复杂和严密。
首先,考核按官员品级划分权限:
其中四品及以上高官由天子亲自考核,官员需呈上“自陈疏”述职,由皇帝最终裁定去留。
五品及以下中低级官员则由吏部会同都察院考核。
流程通常为部门长官初评,吏部与都察院复审“堂审”,天子最终批准。
其次,京察还有两个关键角色:“拾遗”和“堂上官”。
“拾遗”是指给事中、御史等言官有权对考核结果提出补充弹劾,不过到如今基本沦为党争工具。
而堂上官是指各部门堂官对下属的“考语”,直接决定中低级官员的命运。
京察的考核标准则分为严格的“八法”与“四格”。
“八法”为惩罚标准,即用于惩处不称职者,包括贪、酷、浮躁、不及、老、病、罢软、不谨。
根据问题严重性,处理方式分为致仕、降调、闲住、为民四等。
“四格”为晋升标准,即用于擢升优秀者,从操守、政务、才干、年龄四个方面考核。
京察的初衷是澄清吏治,但实际施行中却产生了复杂的影响。
由于关乎百官前程的重大利益,到如今,京察常被各党派用以排挤打击异己,是持续几十年党争的“火药桶”。
文官各派系都会在京察年激烈博弈,争取主导权以清除政敌。
四品以上高官的“自陈疏”也基本演变为“政治秀”,皇帝照例慰留,官员照例辞官。
也因此,景盛帝登基近十年,由于内忧外患和京察容易引发党争,已经很久没启动过了!。
景盛帝闻言,沉吟片刻,对着贾璟问道:
“子玠谏言京察,可知京察之弊?”
贾璟看了眼张廷玉,出班奏道:
“陛下!京察一事有利有弊,太祖时期京察是澄清吏治的有效手段,为何如今沦为党争工具?”
“以臣看来,政策没有好坏,而是时局和执行的人变了。”
“朝廷只需要将京察稍作革新,必能裨补缺漏,肃贪除恶,重振朝纲。”
景盛帝听着“革新”二字,目光有所意动,问道:
“子玠,且详细说一说该如何革新?”
贾璟沉声道:
“臣认为,革新京察应围绕三个核心原则:一是政绩导向,考核标准要量化、客观,看官员具体“做了什么实事”,而非“说了什么”;”
“二是权责对等,赋予权力就要承担相应责任,不能只享受权力而不承担后果;”
“三是防止党争,堵塞京察制度漏洞,确保考核的公正性。”